市政协提案委员会是政协珲春市委员会的办事机构,其主要职责是:
一、制定全体会议期间提案工作方案和提案委员会年度工作计划。
二、依照规定的程序,组织、征集提案。
三、负责提案的审查、立案、交办工作,并向全体会议报告提案审查情况。
四、对提案办理的全过程进行检查和督促,推动承办单位认真办理和落实提案。对办理不符合要求的,及时商请承办单位重新办理;对提案提出的当年不能解决的重要问题,应当继续督促办理,促进落实。
五、向常务委员会会议、主席会议报告工作,起草在市政协全体会议上的提案工作报告。
六、对提案进行综合分析,为各专门委员会组织调研视察提供选题参考,反映重要信息。
七、对综合性重点提案组织联合调研,掌握新情况,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,及时总结和推广新经验。
八、编辑出版《情况反映》,组织关于提案工作的宣传报道。
九、加强与中共珲春市委办公室、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、市政府办公室、合作区管委会办公室以及各承办单位的配合;加强与政协委员、各有关人民团体的联系;加强与市政协其他专门委员会的协作,促进政协整体作用的发挥。
十、加强与兄弟县市政协提案委员会的联系,通过互通情况、交流经验、参观等形式,不断提高提案工作水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