珲春市位于吉林省东南部图们江下游,中朝俄三国交界地带。
珲春,满语汉译为“边”的意思,引申之义为“边疆”、“边城”、“边陬”和“边缘”。“珲”在《康熙字典》中解释为“玉名”,“美玉”。“珲春”一词,最早见于《金史》,时书为“浑蠢”,专指珲春河。元代,称“珲春河”为“训春江”。清初,称“珲春河”为“珲春水”。“珲春”作为地名,因河而得,后来衍生出行政区域的代称。
珲春历史源远流长,是满族及其先祖肃慎、挹娄、勿吉、靺鞨、女真的重要发祥地。1972年吉林省考古发掘的春化大六道沟南团山遗址,证明早在新石器远古时期珲春就有人类在此居住。
战国至两汉时期珲春河及图们江流域是北沃沮人的主要聚居区,西汉时期珲春归乐浪郡东部都尉管辖。
唐代渤海国在珲春八连城设置东京龙原府,下辖四州十八县,渤海国第三代王文王大钦茂迁都于此,开辟了著名的东北亚海上丝绸之路“日本道”,东京龙原府是当时“日本道”的重要交通枢纽和海陆交汇点。
辽代珲春先后归东丹国和东京道率宾府管辖。金代归上京曷懒路管辖。
金末属蒲鲜万奴建立的东夏国率宾路辖区。
元代归辽阳行省开元路管辖,珲春斐优城置有奚关总管府,管辖图们江流域、今珲春东部沿海和俄滨海地区南部的女真诸部。
明代珲春归奴儿干都指挥使司管辖。
元末明初,建州女真斡朵里部首领、建州左卫第一任指挥使、清太祖努尔哈赤六世祖猛哥帖木儿出生于珲春,因其对建州女真发展的历史性功绩,被后世清王朝尊奉为“大清肇祖原皇帝”。
清康熙五十三年(1714),设珲春协领,隶属宁古塔副都统,辖图们江以北、哈尔巴岭以东、乌苏里江以南、东到日本海的广大地区。同治九年(1870),加副都统衔。光绪七年(1881),正式升格为珲春副都统,辖今吉林省延边大部分地区。宣统元年(1909),裁撤珲春副都统衙门,被东南路兵备道公署所代替,由珲春移驻延吉,直隶吉林巡抚,翌年设珲春厅。
民国三年(1914),改珲春厅为珲春县。
1988年5月25日,经国务院批准,珲春撤县改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