图片展示
图片展示
搜索

【每周提案小知识(九)】提案工作的基本程序

作者: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吉林省珲春市委员会 浏览: 发表时间:2022-07-11 10:13:50

    提案工作的基本程序:提出—交办—承办—答复。

    提案提出后,提案审查委员会、提案委员会本着尊重和维护提案者的民主权利、保证提案质量的原则,对收到的提案进行审查,审查通过的予以立案。

    经过审查立案的提案,根据提案的内容和有关单位的职责分工确定承办单位。

    承办提案的中国共产党有关部门、国家机关有关部门、军队有关部门、有关人民团体等单位根据国家法律、法规、政策和有关规定办理提案。

    承办单位办理提案后,在规定的时间内答复,并将办理复文直接寄交第一提案人,同时抄送提案委员会办公室。如提案者在规定时间内未收到复文,可向提案委员会办公室查询。


【每周提案小知识(九)】提案工作的基本程序
提案工作的基本程序:提出—交办—承办—答复。    提案提出后,提案审查委员会、提案委员会本着尊重和维护提案者的民主权利、保证提案质量的原则,对收到的提案进行审
长按图片保存/分享
0

珲春市政协网站

图片展示

版权所有 ©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吉林省珲春市委员会

联系地址:吉林省珲春市新安路2097号 邮政编码:133300

联系电话:0433-7513049 邮箱:hc_zhengxieban#163.com

技术支持:明珠互联 网站备案:吉ICP备18001769号-1

添加微信好友,详细了解产品
使用企业微信
“扫一扫”加入群聊
复制成功
添加微信好友,详细了解产品
我知道了
吉ICP备18001769号-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