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月30日,珲春市政协召开十三届二十三次常委(扩大)会议。会议审议通过了政协年度协商计划实施办法,委员履职工作规则;协商确定了2021年市政协常委会工作要点。
会议指出,要坚持毫不动摇地把党的领导放在首位,切实增强“四个意识”、坚定“四个自信”、做到“两个维护”,始终保持与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在思想上、行动上的高度一致。
会议强调,要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作用,紧紧围绕全委会确定的“建设海洋经济示范区和沿边开放型中等城市”目标,自觉在全局中定位、在大局下行动,为我市“十四五”规划开局起步,集聚众智、汇聚众力。
会议要求,要认真开展党史学习教育,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论述,深刻理解党史学习教育的重大意义。把党史学习教育与庆祝建党100周年系列活动和政协履职结合起来,推动政协事业高质量发展。
会议号召,全体政协常委要引领带动全体委员,全面落实中央、省州市委对政协工作的要求和部署,紧扣全市中心工作,坚持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,以高水平履职服务高质量发展,为珲春建设海洋经济示范区和沿边开放型中等城市贡献智慧和力量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