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吉林省珲春市委员会
每届任期五年,设主席、副主席若干人、秘书长。
设常务委员会主持会务。常务委员会由主席、副主席、秘书长、常务委员组成。主席主持常务委员会的工作,副主席、秘书长协助主席工作。主席、副主席、秘书长组成主席会议,处理常务委员会的重要日常工作。
简要历史
政协珲春市委员会是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地方组织,成立于1961年4月。她的前身是珲春县各界人士学习委员会。50多年来,政协珲春市委员会经历了一个由初创到发展,中间几度受挫,后又逐步恢复并走向壮大这样曲折前进的过程。大体经历了五个阶段:
第一阶段(1959.09—1961.03):成立珲春县各界人士学习委员会,组织各界人士进行政治理论学习。根据《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》,筹备了成立政协的具体工作,为县委提出了政协珲春县第一届委员会候选人。
第二阶段(1961.04—1966.05):成立政协珲春县委员会,经历了一届、二届、三届委员会五次全体会议。组织委员开展政治理论学习,进行自我教育和自我改造,积极参加国家政治生活,参与全县重大事项的协商,扩大与各族各界人士联系。
第三阶段(“文化大革命”十年动乱时期):这一时期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组织遭到破坏。1976年,粉碎“四人帮”后,全国出现了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,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得到进一步健全。
第四阶段(1976.10—1992.02):这一阶段经历了“文化大革命”后拨乱反正,县政协组织得到恢复。“文化大革命”错误和“左倾”错误开始全面纠正。十一届三中全会后,党的工作重点转移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,1980年恢复了县政协组织,组成了政协珲春县第四届委员会。
第五阶段(1992.03—现在):珲春被批准为国家首批沿边开放城市,进入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、各项事业全面发展阶段。政协组织空前发展;政协职能不断完善;政协作用日益显著。改革开放后,珲春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蓬勃发展。政协珲春市委员会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,参政议政,建言献策,发挥了积极作用。市政协坚持发展第一要务,突出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,按照“开展工作要有新思路,服务经济要有新作为,反映民意要有新起色,维护稳定要有新贡献,建言立论要有新成果”的要求,认真履行政治协商、民主监督、参政议政职能,为珲春经济发展做出了可喜的贡献。
机构组成
办公室
主 任:金哲松
副主任:王志永
文史资料委
主 任:李水涛
提案委员会
主 任:公许兵
文化教育卫生体育委员会
主 任:申美子
副主任:王奎君
经济科技委员会
主 任:玄文哲
副主任:邵东海
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
主 任:马远洋
副主任:
社会法制委员会
主 任:李春光
副主任:方 丹
农业和农村委员会
主 任:田 荣
副主任:王哲东
界别设置
中 共 组
民 营 组
医药卫生组
民宗友好组
工青妇团体组
金融财税组
文 化 组
人 资 环 组
工 商 联 组
外 经 组
教育体育组
经 科 组
三 农 组
社 法 组