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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吉林省珲春市委员会

 

  每届任期五年,设主席、副主席若干人、秘书长。 

  设常务委员会主持会务。常务委员会由主席、副主席、秘书长、常务委员组成。主席主持常务委员会的工作,副主席、秘书长协助主席工作。主席、副主席、秘书长组成主席会议,处理常务委员会的重要日常工作。

 

简要历史

 

  政协珲春市委员会是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地方组织,成立于1961年4月。她的前身是珲春县各界人士学习委员会。50多年来,政协珲春市委员会经历了一个由初创到发展,中间几度受挫,后又逐步恢复并走向壮大这样曲折前进的过程。大体经历了五个阶段:

 

  第一阶段(1959.09—1961.03):成立珲春县各界人士学习委员会,组织各界人士进行政治理论学习。根据《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》,筹备了成立政协的具体工作,为县委提出了政协珲春县第一届委员会候选人。

 

  第二阶段(1961.04—1966.05):成立政协珲春县委员会,经历了一届、二届、三届委员会五次全体会议。组织委员开展政治理论学习,进行自我教育和自我改造,积极参加国家政治生活,参与全县重大事项的协商,扩大与各族各界人士联系。

 

  第三阶段(“文化大革命”十年动乱时期):这一时期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组织遭到破坏。1976年,粉碎“四人帮”后,全国出现了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,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得到进一步健全。

 

  第四阶段(1976.10—1992.02):这一阶段经历了“文化大革命”后拨乱反正,县政协组织得到恢复。“文化大革命”错误和“左倾”错误开始全面纠正。十一届三中全会后,党的工作重点转移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,1980年恢复了县政协组织,组成了政协珲春县第四届委员会。

 

  第五阶段(1992.03—现在):珲春被批准为国家首批沿边开放城市,进入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、各项事业全面发展阶段。政协组织空前发展;政协职能不断完善;政协作用日益显著。改革开放后,珲春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蓬勃发展。政协珲春市委员会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,参政议政,建言献策,发挥了积极作用。市政协坚持发展第一要务,突出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,按照“开展工作要有新思路,服务经济要有新作为,反映民意要有新起色,维护稳定要有新贡献,建言立论要有新成果”的要求,认真履行政治协商、民主监督、参政议政职能,为珲春经济发展做出了可喜的贡献。

 

1959.09
1964.04
1966.06
1976.10
1992.03

机构组成

办公室

  主 任:金哲松

  副主任:王志永

文史资料委

  主 任:李水涛

提案委员会

  主 任:公许兵

  

文化教育卫生体育委员会

  主 任:申美子

  副主任:王奎君

经济科技委员会

  主 任:玄文哲

  副主任:邵东海

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 

  主 任:马远洋

  副主任:

社会法制委员会

  主 任:李春光

  副主任:方 丹

农业和农村委员会 

  主 任:田 荣

  副主任:王哲东

界别设置

中 共 组

民    营   组

医药卫生组

民宗友好组

工青妇团体组

金融财税组

文    化   组

人 资 环 组

 工 商 联 组

  外   经   组

  教育体育组

经 科 组

三 农 组

社   法    组

珲春市政协网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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